[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21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7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7 |
发布日期: 2025-05-27 16:22:33
你校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四牌坊小学校逸夫楼及围墙维修改造工程可研的函》(坊小文〔2025〕8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四牌坊小学校逸夫楼及围墙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502-500116-04-01-761733。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四牌坊小学校;
建设工期:1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外立面改造约2380㎡、逸夫楼门窗、吊顶等装饰排危改造约1300㎡、古城墙排危保护约436㎡、操场围墙排危改造约220㎡,以及部分零星改造。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万元,预备费1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补助资金。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属一万平米以下的房屋建筑,且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按照江津府办发(2021〕48号简化审批手续的规定,本项目不再单独审批投资概算。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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