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18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6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7 |
发布日期: 2025-05-27 16:18:47
重庆市江津区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调整江津区德感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津致远文〔202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4〕6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因项目实施需要,你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完善城中村范围内配套道路约1.6公里;改造绿化10000平方米;完善配套照明设施120套,改造社区服务站2个、人行步道约4000平方米、消防安防30处等;
二、同意将项目总投资由3910万元调整为82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87.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77.52万元,预备费613.2万元;
三、招标调整: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相关的设计、监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四、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4〕6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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