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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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15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16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5-27 16:14:41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

你院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202528号)批复项目建议书,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

项目代码:2408-500116-04-01-766691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

建设工期:36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选址于江津区李市镇场上骑龙路,占地面积15573.69㎡,建筑面积约12492.05㎡,收治床位200张,综合大楼1幢,多功能厅1幢,其中:地上建筑约9378万㎡(包括:公共卫生科、病房、发热门诊、放射科、手术中心、医护及办公),地下建筑3114.05(包括: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配套雨污管网、强弱电、路灯、绿化工程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86万元基本预备费31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 上级资金及自筹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招标投标

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材料及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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