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09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6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7 |
发布日期: 2025-05-27 14:54:25
重庆市江津区教师进修学院: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2-500116-04-01-738732。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按照1+4总体架构实施建设,包括数字化基础设施更新、教育治理能力提升、教育教学提质增效、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四大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为数字化创新实验室、数字化教学设备、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构建区校一体化智慧教育指挥中心和精准教学、个性化学习、科创人才培养、师生评价、教师数字素养提升等数字化应用。覆盖全区区教委所属教育部门办学校共263所,学生17.8万余名。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909.3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自筹。
四、其他事项
(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二)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取得相关手续后,将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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