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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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02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15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珞璜绕城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5-27 14:41:06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珞璜绕城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珞园函〔20257)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珞璜绕城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2505-500116-04-05-976029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

建设工期:36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选址于江津区珞璜镇,项目主要对江津区珞璜绕城南片区实施城中村改造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改造城中村范围约2225.58亩,征收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约11.69万平方米,配套完成场地整治等内容;其次,完善公共设施,完成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约9.4公里市政配套道路及地下综合管网、约1.3万平方米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约0.85万平方米养老托育设施、约0.55万平方文化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60839.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796.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9897.96万元基本预备费7312.73万元,建设期利息583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江津区珞璜绕城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招标投标

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材料及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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