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00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5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7 |
发布日期: 2025-05-27 14:37:28
你中心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2025年普通公路路面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可研的函》(津路中心函〔2025〕42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领导对交通运输委《关于启动实施江津区2025年普通公路路面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有关事项的请示》(公文办件〔2025〕300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2025年普通公路路面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2505-500116-04-05-960325。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公路事务中心;
建设工期:5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对国道G210线、G212线、G244线、G348线、G353线和省道S547线共193公里路面病害进行挖补、灌缝处治,路面挖补约8000平方米,路面灌缝约15000延米;二是对江津区长江公路大桥桥面及锥坡等进行病害处治,桥梁全长1360米,实施桥面整治约21800平方米;三是对区道安办下达的国道G348线、G353线和省道S549线、S307线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治,采取安装会车预警系统和彩色抗滑薄层等措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99.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4.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15万元,预备费19.04万元。资金来源为国省道养护资金。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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