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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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200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15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2025年普通公路路面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5-27 14:37:28

重庆市江津区公路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2025年普通公路路面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可研的函》(津路中心函〔202542)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领导对交通运输委《关于启动实施江津区2025年普通公路路面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有关事项的请示》公文办件20253000),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称:江津区2025年普通公路路面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项目2505-500116-04-05-960325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公路事务中心;

建设工期:5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对国道G210线、G212线、G244线、G348线、G353线和省道S547线共193公里路面病害进行挖补、灌缝处治,路面挖补约8000平方米,路面灌缝约15000延米;二是对江津区长江公路大桥桥面及锥坡等进行病害处治,桥梁全长1360米,实施桥面整治约21800平方米;三是对区道安办下达的国道G348线、G353线和省道S549线、S307线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治,采取安装会车预警系统和彩色抗滑薄层等措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99.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4.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15万元,预备费19.04万元。资金来源为国省道养护资金。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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