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171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3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30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
发布日期: 2025-05-06 11:09:02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中山镇抗旱水源工程可研的函》(中山府函〔2025〕42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供水保障)资金计划的通知》(津财农〔2024〕11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中山镇抗旱水源工程;
项目代码:2504-500116-04-01-848156。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6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在原拦河堰基础上增高,拦河堰采用C20埋石砼砌筑,最大坝高7m,坝顶宽2m,拦河坝上游坡面坡比为1:0.01,下游坝坡坡比为1:0.5,在拦河堰中部设置1×1m冲沙闸门一扇,埋设DN200球墨铸铁管作为放水管,在坝后设置集水井一座。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2.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7万元,预备费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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