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163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2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
发布日期: 2025-05-06 10:18:02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腾华府片区消防应急救灾道路项目可研的函》(石蟆府函〔2025〕30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区领导对《关于实施江腾华府片区消防应急救灾道路建设项目的请示》(公文办件〔2025〕2149号)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腾华府片区消防应急救灾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4-500116-04-01-593010。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6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起于石津路,止于中商街,道路全长350米,在现有道路上进行白改黑和地砖铺装,配套完善污水管网等,拟占用现有道路约6000㎡。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约17米,路面结构为20厘米厚C30水泥混凝土基层+5厘米厚AC-12C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8万元,预备费9.4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单位自有资金。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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