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161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2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
发布日期: 2025-05-06 10:13:27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石蟆镇三抛河渡口改造及公路加宽工程项目可研的函》(石蟆府函〔2025〕35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区交通运输委《关于开展农村渡口基础设施改造工作的通知》(津交发〔2025〕2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石蟆镇三抛河渡口改造及公路加宽工程;
项目代码:2504-500116-04-01-281711。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4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全长1.84公里,原道路宽约4.0米,加宽后道路标准宽度为6.5m。路面结构层采用20厘米厚C15水泥混凝土基层(填方段)或5厘米厚碎石调平层(挖方段)+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面层,同步完善边沟、安防设施等;完善渡口配套设施,包括新增一个公共卫生间、一个候船亭、一个渡口停车场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4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9万元,预备费17.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