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159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2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
发布日期: 2025-05-06 10:08:01
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圣泉街道和德感街道移民安置区矿洞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议书的函》(重科投函〔2025〕12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圣泉街道和德感街道移民安置区矿洞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2504-500116-04-01-265703。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矿洞截流及引水管道安装工程;建设预沉池200m³及配套设施;建设引水管网2.8KM,灌溉管网5KM;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100T/h;山泉水桶装生产线;山泉水瓶装(灌装、包装)生产线2条;全自动吹瓶机2套。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90.9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二)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取得相关手续后,将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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