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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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139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10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日期 ] 2025-04-21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沙镇C级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4-21 15:31:22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白沙镇C级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可研的函》(白沙府函〔202551)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领导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关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及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公文办件〔20251568)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白沙镇C级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项目2504-500116-04-05-706576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6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滩盘社区,对白沙丝绸厂职工宿舍楼144户进行排危(364户、480户),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000㎡。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1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万元,预备费4 万元。资金来源为城市危旧房改造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属1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且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按照江津府办发〔202148号简化审批手续的规定,本项目不再审批投资概算。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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