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134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10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07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1 |
发布日期: 2025-04-21 15:03:28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白沙片区槽坊社区、公园路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白沙府函〔2025〕60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白沙片区槽坊社区、公园路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代码:2504-500116-04-05-748772。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24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片区槽坊社区、公园路社区,对36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院坝路面约22650㎡、室外梯步1375㎡、无障碍坡道390㎡,梯步栏杆及扶手1420m、人行旧巷改造1460m;新增新能源停车位66个、非动车停车位420个,含充电桩45个;居住小区内排水沟3858m、增设消防设施357000㎡、给水表改造6443个;绿化改造面积约1.8万㎡,新增休闲设施57套、新增健身设施51套、新增适老化设施1830m;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改造71处,新增居住小区内照明庭院灯350盏。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852.6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73.1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0.03万元,预备费359.46 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
江津区白沙片区槽坊社区、公园路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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