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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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133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10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日期 ] 2025-04-21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油溪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4-21 14:59:13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油溪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报告的函》(油溪府函202549)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油溪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项目2504-500116-04-01-231128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24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油溪片区四维三工区、学堂嘴、新工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四维三工区对外连接道路1600m,改建片区内部道路724m,改造配套供电及通信线路3000m;配套完善便民停车场3000㎡;改建社区服务中心1500㎡、文化活动站1600㎡;建设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1000㎡、室外健身场地900㎡、绿化24000㎡;新增内部道路及小区照明200盏、安防设施100套。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175.5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5034.7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83.34 万元,预备费 457.45 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

江津区油溪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主要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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