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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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103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8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发布日期 ] 2025-04-03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永兴镇周岩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4-03 10:02:56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你校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永兴镇周岩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可研的函》(永兴府函〔2025〕16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领导对区水利局、财政局《关于解决江津区永兴镇周岩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的请示》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永兴镇周岩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项目代码:2501-500116-04-01-405644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4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输水管网约2.0km、新装一体化净水装置1套(10t/h)、原有水池清洗2座(容积50m³、200m³各一座),供水入户配水管网约57km,配套建设管网的相关管件。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1.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72万元,基本预备费5.3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及项目单位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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