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078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75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4 |
发布日期: 2025-03-14 16:56:28
重庆市江津区公路事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2025年普通国道安全隐患整治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津路中心函〔2025〕1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商请开展2025年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状况专项提升工作的函》(渝交管养〔2025〕4号)、《关于下达“十四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普通公路迎评任务的通知》(渝交管养〔2025〕2号),结合区领导对《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商请开展2025年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状况专项提升工作的函>》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2025年普通国道安全隐患整治养护工程;
项目代码:2503-500116-04-01-201160。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对G210线6.100km、G212线18.856km、G244线1.300km、G353线3.000km,全长29.256km进行预防养护;对G212线3.000km进行修复养护(全长3.000km)。预防养护方案将基层、面层病害处治后,根据路面状况采用1.2cm厚UTM-8超薄罩面;修复养护方案为4cm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6cm厚厂拌热再生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5cm厚就地冷再生水稳碎石基层。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890.889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统筹。
四、其他事项
(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二)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取得相关手续后,将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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