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024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概〔2025〕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5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1 |
发布日期: 2025-02-11 16:21:10
你单位《关于核定江津区四面山镇飞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概算的请示》(渝康旅司文〔2024〕6号)已收悉。该项目经区发展改革委津发改审〔2024〕186号文审批可研(项目代码:2409-500116-04-01-843619)。该项目设计图纸经区水利局津水利〔2024〕96号文审批。我委以津发改审概〔2024〕56号委托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概算(渝泓展造﹝2025﹞第004号),经我委会商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同意,按照江津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投资概算核定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概算报告所采用的原则、方法及定额。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根据设计及有关批复,该项目位于四面山镇洪洞村、龙潭湖社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由防洪护岸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拆除阻洪拦河堰及穿路涵洞改造工程等四部分组成。其中,新建护岸长1.81km,河道疏浚长度0.63km,拆除飞龙河阻洪拦河堰5座,穿路涵洞改造1处。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投资概算为1283.0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040.59万元,包含建筑工程735.13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23.64万元,独立费用132.27万元,基本预备费49.55万元;专项部分投资242.47万元,包含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环境保护工程费83.8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28.1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30.52万元。资金来源:按照津发改审〔2024〕186号文,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多渠道自筹。
四、该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请你们在落实资金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工程建设中,严格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组织建设,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限额设计,特别是要从严加强对暂估工程的投资控制,总投资控制在概算内。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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