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018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1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1-27 [ 发布日期 ] 2025-02-11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油溪镇璧南河排口整治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2-11 14:45:30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油溪镇璧南河排口整治工程可研的函》油溪府函2024166)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领导对《关于尽快实施璧南河入河口整治工程有关问题的请示公文办件〔20249758)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油溪镇璧南河排口整治工程;

项目2410-500116-04-01-416617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5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油溪镇明月社区,新建竖井平面尺寸为直径6.6m,深12.19m,分2格。设置电动闸门(B×H=2.3m×2m),在内部竖井上新增溢流孔洞,尺寸为B×H=2.3mx2.5m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4.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6万元,基本预备费4.5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及项目单位自筹

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