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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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5〕1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1-27 [ 发布日期 ] 2025-02-11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双福至滨江新城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2-11 14:36:05


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双福至滨江新城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重科投函2025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双福至滨江新城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412-500116-04-01-269000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建设双福团结湖片区至滨江新城桥溪河截污干管,及对部分现状管网改造及雨水管网建设。其中,污水主干管网建设D1350-D160013.8km新建及改造片区内部分现状管网约2.4km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876.5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

四、其他事项

(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二)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取得相关手续后,将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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