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4-00460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4〕19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1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0 |
发布日期: 2024-11-20 11:07:49
重庆市四面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调整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体育健身项目可研的请示》(渝四旅投文〔2024〕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3〕356号)批复可研,现因项目规划调整,你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同意将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本项目选址位于江津区四屏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5万m²,绿化面积约7万m²。项目主要包含两部分,一是健身广场及附属部分,占地面积约5.4万m²,主要包括儿童活动区域、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生态停车场、公共厕所及附属等;二是综合体育场地部分,占地面积约5.1万m²,主要包含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等;
二、同意将项目总投资由7200万元调整为216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47.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3.73万元,预备费160.13万元;
三、同意将原批复中设计招标方式由公开招投标调整为不采用招标方式;
四、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3〕356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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