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3959972Y/2024-00157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4〕3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7 |
发布日期: 2024-04-17 15:00:33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长江珞璜段重点支流安家溪整治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综保集团函〔2024〕7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2024〕34号)批复项目建议书,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水利局出具的《关于长江珞璜段重点支流安家溪整治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意见》(津水利〔2024〕1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长江珞璜段重点支流安家溪整治工程(一期);
项目代码:2404-500116-04-05-308026。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期:18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长江干流珞璜段,对安家溪支流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疏浚工程、巡检道路及附属工程,河道治理全长约12.48km。疏浚总长度12.41km;左右两岸岸线总长度24.97km,其中左岸岸线长度12.52km,右岸岸线长12.45km;新建岸坡12.15km,维持现状自然岸坡段7.84km,维持现状已建岸坡段4.98km;新建巡检道路15km;新建下河踏步20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959.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13.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88.42万元,基本预备费757.35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长江珞璜段重点支流安家溪整治工程(一期)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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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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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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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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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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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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