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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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3959972Y/2024-00152 [ 发文字号 ] 津发改审〔2024〕3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4-17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江津第五中学校篮球场改造及博智楼排危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4-17 14:54:04

重庆市江津第五中学校:

你学校报来《关于办理篮球场改造及博知楼排危项目立项可研合并审批的函》(津五中文〔202412)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目名称:重庆市江津第五中学校篮球场改造及博智楼排危工程;

项目2403-500116-04-01-717707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第五中学校;

建设工期:2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第五中学校校内(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金龙街126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江津五中篮球场改造硅PU地面面积约3000㎡;博知楼屋顶琉璃瓦加固排危约700㎡;长廊横梁老化严重排危约150m,需更换横梁100余根;柳絮池石栏杆倾斜排危约40m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万元,基本预备费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预算资金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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