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以及综合协调等有关事项。承担协调、督办、考核、文书、档案、修志、机要保密、财务、接待、会务、机关财务、后勤等工作。
(二)机关党委办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政务公开、人才发展、队伍建设、党建、群团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宣传工作。
(三)发展战略和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区中长期发展重大战略、经济结构调整、重大生产力、重大项目的布局建议。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制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计划。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承担推进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办)、“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办)、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等相关工作。
(四)综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科
研究分析全区国民经济形势,开展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拟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措施,协调解决社会事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综合研究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建议。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装备科技动员工作。
(五)体制改革科(群众工作科、法制科)
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全区综合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改革方案,参与拟订专项改革方案并协调实施。协调综合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全区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群众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承担本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信用建设科)
提出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清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牵头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和监管工作。承担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重点项目推进科(行政审批科)
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措施。规范管理及协调推进全区政府投资项目,拟订全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负责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相对集中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对本部门依申请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八)产业发展科
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方案,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统筹平衡农业、林业及生态、水利、气象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国家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的维护和信息报送工作。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做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措施。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产业体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措施,对全区产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
(九)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科(安全科)
负责全区能源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编制全区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 制定年度能源工作计划,预测和平衡全区能源供求总量。促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策划并协调推进全区重大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农网改造、变电站、电网及油气管道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衔接、协调和监管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管道发展规划,并统筹协调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牵头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含附属设施)、LNG利用领域(为城镇燃气提供气源的LNG储存设施和油气专用码头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协调资源环境保护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协调全区节能工作,对接上级节能专项考核。协调开展重点节能技术宣传推广。协同各行业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全区节能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统筹协调各行业节能主管部门对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和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督导。完成上级交办的节能监察执法事项。
(十)收费价格科(价格认证中心)
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负责组织价格听证会。制定旅游、交通运输、供水、燃气价格以及垄断性水、气安装服务收费标准。加强重要商品、服务及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分贵价格成本监审、成本调查及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江津境内刑事、 民事、经济及仲裁案件所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的价格鉴定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中收缴、没收的财物价格鉴定。参与国有资产管理评估工作。
(十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行政执法科)
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推进全流程电子化,统计分析数据信息。对区级审批、核准、备案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受理投诉,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行使本部门行政执法权。
(十二)物资储备科
承担棉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拟订区级储备棉糖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成品油、区级救灾物资、安全生产救援物资等储备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职责。
(十三)粮油管理科
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区级储备粮管理,提出区级粮食储备、购销、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粮食调控和粮食收购准入工作。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应急调控工作、军粮供应管理和重大自然灾害及突发性事件的粮食保供工作。负责粮食清仓查库、粮食流通秩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粮食系统职工社会保障资格初审工作;承担粮食统计、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十四)国防动员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承担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任务,负责军地需求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