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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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14:11:09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由江津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编制。报告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我局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行政许可1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公开透明进程。我局认真学习政府信息依申公开受理程序规范,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我局共收到书面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信函申请4),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无法提供1件(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等),不予处理1件(重复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工作,强化财政信息内容撰写把关、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发布程序,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执行,所有上传发布信息均由我局指定的专职信息管理员统一终审发布,并及时做好公开信息的更新、投诉问题的处理、公开信箱的回复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明确各版块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细化工作任务。同时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配合完成2024年网站模块优化、改版等工作。依托区政府网站平台发布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政府采购监督等相关财政信息,增强了财政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强化工作动态、惠农惠民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建设,及时对民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予以公开,增强民众对财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监督保障

政务公开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凝聚企业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我局多措并举提供坚实监督保障。一是压实责任。统筹安排,健全工作制度,及时、规范公开相关内容。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前审查、发布后信息维护。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查后方能发布,造成泄密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二是强化监督。督促我局各科室(中心)及下属单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严格按发布规定要求和时限完成政务信息公开。三是强化学习。对干部职工进行政务公开技能及常态化保密观培训教育,掌握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

我局政府信息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津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752159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人员流动导致新任工作人员对该工作较为生疏,业务能力水平不高;是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性还不够,信息公开及时性待提高;三是公开信息归口审核还不够规范;四是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政策不经常,对有关新政策掌握不够及时

2025年度将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操作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对公开内容由相关科室对内容做好进一步的细化分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度进一步明晰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加强信息公开归口管理,严格公开信息审核把关,不断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还积极参与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宣传教育和社会评议等活动。通过培训活动,提高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操作水平;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公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能力;通过社会评议活动,收集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改进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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