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465J/2026-0001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9 |
发布日期: 2026-06-09 16:38:13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转发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管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各区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财会〔2025〕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学习贯彻。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文件精神传达,组织内部学习,落实会计人员主体责任,加强财会人员力量配备,不折不扣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对照要求,认真梳理当前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和漏洞,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机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财会〔2025〕25号)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6年6月9日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