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465J/2022-00117 | [ 发文字号 ] | 津财行〔2021〕49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7 |
发布日期: 2022-05-17 16:29:29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预算的通知
区委统战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21号),现提前下达你部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万元,市级资金30万元)。请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的有关精神,按《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3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监管。支出列功能科目“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130599)”和政府经济科目“其他支出(599)”。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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