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465J/2021-00234 | [ 发文字号 ] | 津财会〔2021〕61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2 |
发布日期: 2021-09-02 16:15:26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模板)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诺书>(模板)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模板)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诺书》(模板)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10号)转发给你们,请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模板)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诺书》(模板)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10号)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
津财会〔2021〕61号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模板)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诺书>(模板)的通知》的通知.doc
津财会〔2021〕61号附件1:渝财采购〔2021〕10号关于启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模板)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承诺书》(模板)的通知.pdf
津财会〔2021〕61号附件1-1:渝财采购〔2021〕10号附件1.xls
津财会〔2021〕61号附件1-2:渝财采购〔2021〕10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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