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
津财农〔2021〕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为规范涉农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有效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确保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项目建设质量,结合当前人工费用和材料价格上涨等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对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重庆市江津区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从2021年起,经批准实施的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按此标准执行,上级有专门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我区原有的津财农〔2016〕187号制定的补助标准同时作废。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标准》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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