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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行函〔2022〕13号 关于办理区政协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7-12 15:29:45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办理区政协十七届一次会议

164提案的复函

敬原委员

您在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项资金的建议”(第164号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财政工作的关心,提案中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遇到的问题分析很到位,所提的建议对我区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具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守住“三保”底线,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区财政在全力以赴兜牢兜实“三保”的同时,加大民生投入,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安排1.5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安排1.7亿元兑现高质量发展资金,统筹资金24亿元用于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120.6亿元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建设,安排2.3亿元完善包括农村公路改建、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入户便道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安排1.2亿元支持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危旧房改造和落实村居干部补贴,安排0.4亿元落实主要农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安排0.7亿元用于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超过4.9亿元、优待抚恤资金2.1亿元,安排0.2亿元支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安排3.2亿元用于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落实计生及人口政策、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标;安排0.5亿元用于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支持打赢双福疫情防控阻击战;安排7.1亿元用于改善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和办学条件,安排2.3亿元支持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区五馆三中心、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等。

二是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办好民生实事。每年安排镇街级民生实事专项资金1500万元(每个镇街50万元),专项用于各镇街自行选择办理群众急需所盼的民生实事。各镇街可围绕群众美好生活期盼,同时应充分考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统筹镇本级财力和区级安排的民生实事资金,解决项目规模小、资金投入相对较少、社会关联度高的民生问题。

三是回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切,持续改善民生。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始终坚持责任到位、沟通到位、逐步解决。例如:在办理《关于提高农村生产性道路硬化建设标准和增加补助的建议》时,及时出台政策,调整并新增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内容,相应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新政策出台后投入的财政资金较上年增加了0.3亿元。据统计,2017——20215年间,仅在农村“一事一议”奖补方面,财政投入资金23768万元,修建农村泥结石公路490.5公里,农村生产生活便道1894公里。

四是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受当前复杂的国际经济下行形势的影响和新冠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大,支出压力大,收支难以平衡。区财政持续强化综合治税和勤征细管、挖潜拓源,增强财政服务保障能力。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近期,将在全区实施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的措施,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五是严格执行规定,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国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做好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

综上所述,建议暂缓设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项资金。区财政局在今后工作中将优先考虑代表建议意见、政协提案对民生项目资金的需求。

再次感谢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以上答复已经区财政局主要领导审签,若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251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安排涉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项资金

2022年3月前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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