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津财建函〔2022〕15号 关于办理区政协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7-12 15:28:07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办理区政协次会议

185提案的复函

彭亮委员

您在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委员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税收返还的建议》(第185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2020年,我区出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奖补方案鼓励小区业主对住宅小区老旧电梯进行改造更新,区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该项政策实施以来,大量住宅小区老旧电梯进行了更新和改造,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存量未加装电梯的老旧住宅,暂未出台增设电梯的财政奖补政策。

针对您提出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税收返还的问题,如将电梯安装时涉及的增值税、城建税、附加及企业所得税区级留存部分退还给加装电梯企业,仅仅是电梯加装企业受益,政府给予的资金支持,本质上并未惠及小区业主,减轻业主筹资压力。

针对城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问题,在今年财政部和住建部下发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7号)中也明确了,中央财政安排的涉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可支持有条件的项目加装电梯。目前,区住建委也在积极与市住建委对接,争取将电梯加装纳入今后我区拟申报争取中央资金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范围,提高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此复函已经区财政局主要领导李嘉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2525

(联系人:刁均,联系电话:13594616263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无(若将电梯安装时涉及的增值税、城建税、附加及企业所得税区级留存部分退还给加装电梯企业的做法,仅仅是电梯加装企业受益,政府给予的资金支持,本质上并未惠及小区业主,减轻业主筹资压力。

/

区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