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7-08 13:38:40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办理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六届五次
会议第382号提案的复函
张宇委员:
您在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增加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行》(第382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对您提出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市级政策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重庆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标准为:小学700元/生·年,初中900元/生·年。
二、我区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
目前,我区义务教育执行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800元/生·年、初中1000元/生·年。为保障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我区实施了一系列生均公用经费的补助政策:
(一)年初按学生人数和补助标准测算的生均公用经费,同时,在公用经费基础上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安排寄宿制学校运转经费。
(二)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全区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三)每年据实安排教学点差额学生公用经费。
(四)结合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在教育应急资金中安排部分学校生均公用经费。
以2020年为例,我区共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12216.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1283.88万元、小规模学校300万元、教学点差额经费295.52万元,应急资金安排337万元,按全区118654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计算,小学生均达971 元/生·年,初中生均达1133元/生·年,远高于市级标准。
三、周边区县执行情况
经了解,主城区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均高于市级标准。但是,主城区中小学生人数远低于我区,简单以生均公有经费计算标准来衡量教育保障水平,不具备可比因素。因此,本次主要咨询了解渝西片区部分区县。具体标准如下表:
2020年周边区县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对比表 | ||||
区县 |
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
备注 | ||
小学阶段(元/人.年) |
初中阶段(元/人.年) |
其他补助(万元) | ||
永川 |
800 |
1000 |
600 |
其他补助为小规模学校和部分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
璧山 |
800 |
1050 |
||
綦江 |
700 |
900 |
400 |
其他补助为小规模学校和部分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
合川 |
700 |
900 |
300 |
其他补助为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
荣昌 |
800 |
1000 |
200 |
其他补助为小规模学校和部分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
大足 |
700 |
900 |
300 |
其他补助为小规模学校和部分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
铜梁 |
800 |
1000 |
150 |
其他补助为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
长寿 |
700 |
900 |
300 |
其他补助为小规模学校和部分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
潼南 |
700 |
900 |
500 |
其他补助为小规模学校和部分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
江津 |
800 |
1000 |
897 |
其他补助为小规模学校和部分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
经调查,綦江、合川、大足、长寿、潼南5个区均执行市级标准,而永川、璧山、荣昌、铜梁及我区在市级标准上提高了100元。
鉴于我区目前执行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渝西居于领先水平,同时,也远高于市级标准,为此,针对您提出的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建议,我局建议暂不调整,待市级统一调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后,我区再按规定执行。
今后,我局将会同区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运行保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根据调研的情况完善相关的经费保障政策,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确保教育事业投入“两个只增不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李嘉局长审签。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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