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25 16:35:29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358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杨治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及入户人行道路建设的建议》(第358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加强农村入户道路建设计划事项已经采纳;区财政局作出在2026年5月底前安排下达2026年农村入户便道硬化建设指标计划的承诺,并将于2026年5月30日前推动落实(详见附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明确补助标准
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民生实事的指示精神,按一事一议原则指导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商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广泛征求各镇、村、社及群众意见,制定出台《重庆市
江津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津财农〔2021〕22号),将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增加为5类,对相应财政补助标准进行提高。其具体规格和补助标准为:(1)新建宽1.2m、厚8cm便道硬化,补助5万元/公里;(2)新建宽1.5m、厚10cm便道硬化,补助7万元/公里;(3)新建宽2.0m、厚12cm便道硬化,补助10万元/公里;(4)新建宽2.5m、厚14cm便道硬化,补助13万元/公里;(5)新修泥结石路(机耕道)建设项目,补助15万元/公里。
二、重视建设,财政资金持续投入
连续多年将农村入户(生产)便道硬化建设作为民生实事的重点投入领域,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最近三年,累计安排农村生产生活便道1030公里,财政补助资金投入13709万元。2026年已落实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4803万元,建设计划正在落实中,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下一步计划
农村入户道路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每一年的建设总指标限制于上级资金总量,而农村入户道路建设需求量非常大,故每年资金总量都难以满足所有需求。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让有限的财政资金支持更多的农户受益,下一步区财政将继续统筹资源和政策,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根据财政可承受能力,尽量增加建设指标,按轻重缓急尽量平衡各村社建设需求,继续采取“财政奖补+村级自筹”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支持此项工作,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出行需求,让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此答复函已经李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6年5月20日
联 系 人:姚春茂
联系电话:023-81220441
邮政编码:402218
附件
已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
类别 |
序号 |
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经办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已 办 理 事 项 |
1 |
将农村入户便道建设纳入区级民生重点实事 |
2026年4月 |
区财政局 |
姚春茂 023-81220441 |
|
承 诺 事 项 |
1 |
安排下达2026年农村入户便道硬化建设指标计划 |
2026年5月底前 |
区财政局 |
姚春茂 023-81220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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