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12 11:03:15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田应碧、费华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投入的建议》(第41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整道路规格,提高补助标准
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民生实事的指示精神,按一事一议原则指导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商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广泛征求各镇、村、社及群众意见,制定出台《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津财农〔2021〕22号),将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增加为5类,对相应财政补助标准进行提高。其具体规格和补助标准为:新建宽1.2m、厚8cm便道硬化,补助5万元/公里;新建宽1.5m、厚10cm便道硬化,补助7万元/公里;新建宽2.0m、厚12cm便道硬化,补助10万元/公里;新建宽2.5m、厚14cm便道硬化,补助13万元/公里;新修泥结石路(机耕道)建设项目,补助15万元/公里。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连续多年将农村入户(生产)便道硬化建设作为民生实事的重点投入领域,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最近三年,累计安排生产生活便道1314公里,财政资金补助17394万元。2025年已落实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3006万元,建设内容正在落实中,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下一步计划
农村入户道路硬化资金主要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每一年的建设总指标限制于上级资金总量,而农村入户道路建设需求量非常大,故每年资金总量都难以满足所有需求。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让有限的财政资金支持更多的农户受益,下一步区财政将多方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组织相关部门充分调查研究,根据财政可承受能力,尽量增加建设指标,按轻重缓急尽量平衡各村社建设需求,继续采取“财政奖补+村级自筹”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支持此项工作,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出行需求,让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此答复函已经李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姚春茂,联系电话:1822533732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安排下达2025年农村入户便道硬化建设指标计划 |
2025年6月底前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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