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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农函〔2025〕3号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5-12 11:02:04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0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周俊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向南部地区倾斜的建议》(第011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整道路规格,提高补助标准

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民生实事的指示精神,按一事一议原则指导实施,积极筹措资金,商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广泛征求各镇社及群众意见,制定出台《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津财农202122号),将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增加为5类,对相应财政补助标准进行提高。其具体规格和补助标准为:新建宽1.2m、厚8cm便道硬化,补助5万元/公里;新建宽1.5m、厚10cm便道硬化,补助7万元/公里;新建宽2.0m、厚12cm便道硬化,补助10万元/公里;新建宽2.5m、厚14cm便道硬化,补助13万元/公里;新修泥结石路(机耕道)建设项目,补助15万元/公里。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连续年将农村入户(生产)便道硬化建设作为民生实事的重点投入领域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最近三年,累计安排生产生活便道1314公里,财政资金补助17394万元。2025年已落实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3006万元,建设内容正在落实中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下一步计划

农村入户道路硬化资金主要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每一年的建设总指标限制于上级资金总量,而农村入户道路建设和农村亮化工程的需求量非常大,故每年资金总量都难以满足所有需求。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主要采用因素法分配,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适当调节,进一步突出激励导向。鉴于南部山区地形条件的特殊性,绩效评价合格的前提下,该项目资金可适当倾斜考虑。

此答复函已经李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559

联系人:姚春茂,联系电话:1822533732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鉴于南部山区地形条件的特殊性,在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分配中,可适当倾斜考虑。

2025年6月底前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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