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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社〔2022〕31号 关于办理重庆市江津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72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7-12 15:21:46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办理重庆市江津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272号建议的复函

翁仁潘代表:

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彻底解决拨付全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体检费用的建议》(第272号)已收悉。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重视,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在2019630日前由区疾控中心承担,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庆市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23号精神,自201971日起,区疾控中心不再承担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为此,区卫生健康委指定32家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负责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预防性体检的费用参照 65 /人的标准补助医疗机构。

二、医疗机构体检的情况

今年4月份,由区财政牵头,组织卫生、疾控等单位人员对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从核查的情况看,三年共体检了203688人次,其中:2019年体检64766人次,其中:疾控中心体检36175人次,公立医院体检668人次,乡镇卫生院体检8077人次,民营医院体检19846人次,2020年体检69361人次,其中:公立医院3093人次、乡镇卫生院17800人次、民营医院48468人次; 2021年体检69561人次;公立医院4655人次、乡镇卫生院12126人次、民营医院52780人次。

三、资金筹集、拨付及缺口情况

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属各区县,区卫生健康委在年初部门预算时根据上年医疗机构体检的人数测算经费报财政部门,按照年初部门预算编报政策口径和项目评审的最终结果,共安排预防性体检经费546万元,其中:2019200万元 ,2020170万元 ,2021176万元。该项资金已根据卫生健康委提供的资金拨付明细全额拨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其中2019年拨付疾控中心200万元,2020年拨付民营医疗116.6万元,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53.4万元;2021年拨付民营医疗124.61万元,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51.36万元。目前,根据三年各医疗机构体检人数测算所需资金1288.8345万元,已安排546万元,品迭后缺口742.8345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恳请解决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经费的请示》(津卫文202211)及区政府公文办件[2022]2305的要求,区财政局已向区政府报告请求解决20197月至202112月体检经费缺口的问题,待区政府批准后,区财政局积极统筹资金及时拨付。下一步,区财政局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六类”人员体检方面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做好“六类”人员财力保障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检尽检,同时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诊疗操作规范开展预防性体检,区财政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不按规范开展预防性体检的医疗机构,将取消从业人员体检资格。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以上答复已经区财政局主要领导审签,若对以上答复您有何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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