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12 15:20:41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办理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481号建议的复函
曹辉武代表:
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根据综合因素确定镇街经费预算的建议》(第48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重视,您的建议非常好,对我区优化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区对几江、鼎山、园区所在镇街以外的20个一类镇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总体原则是“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核定收支基数、镇级自求平衡”,您建议所指的市政管护经费和人员经费保障属于镇级事权。一是市政管护经费。从2019年开始,我们在体制基数内按100万/镇.年定额补助镇,安排区城管局1200万元/年考核经费,各镇每年实际得到的市政管护经费大约在120-130万元左右,较原75万元/年定额补助至少增加40万元。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多数一类镇基本能够做到收支平衡,部分小镇略有盈余,石蟆、李市、油溪等管护面积较大的个别中心镇存有一定缺口。二是人员经费。从2019年开始,为调动镇级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在核定人员支出基数、镇级超收全额留用的基础上,除国家出台政策的普遍性增支由区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外,其余人员增加或零星调资增支实行“增人增支区级不补,减人减支镇级留用”的基数包干政策。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个别镇因收入减少、市政管护和人员支出增加出现财力缺口,区财政通过建立均衡转移支付机制,对运行困难的镇给予财力性补助,有效促进了镇级人均财力的稳定增长和镇级财政的平稳运行。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现行体制执行已有三年,总体上符合当前全区财政管理实际,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区财政局将优化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已组织开展全区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调研,完成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摸底测算等前期工作。对于前述市政管护经费和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拟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在体制优化完善过程中一并予以考虑。特别是对市政管护经费的保障方面,考虑根据各镇实际场镇面积等因素,实行分类分档管理,尽量兼顾特殊性与公平性。同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代表建议,主动做好镇街对接服务,在维持现行体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收支基数的测算,力争基数更加科学、运行更加高效,推动镇域经济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以上答复已经区财政局主要领导审签,若对以上答复您有何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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