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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预〔2022〕10号 关于办理重庆市江津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8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7-12 15:20:41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办理重庆市江津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481建议的复函

曹辉武代表:

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根据综合因素确定镇街经费预算的建议》(第48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重视,您的建议非常好,我区优化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工作启发和帮助,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区对几江、鼎山、园区所在镇街以外的20个一类镇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总体原则“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核定收支基数、镇级自求平衡”,您建议所指的市政管护经费和人员经费保障属于镇级事权。一是市政管护经费。从2019年开始,我们在体制基数内按100/.年定额补助镇,安排区城管局1200万元/核经费镇每年实际得到的市政管护经费大约在120-130万元左右,较原75万元/年定额补助至少增加40万元。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多数一类镇基本能够做到收支平衡,部分小镇略有盈余,石蟆、李市、油溪等管护面积较大的个别中心镇存有一定缺口。二是人员经费。从2019年开始,为调动镇级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在核定人员支出基数、镇级超收全额留用的基础上,除国家出台政策的普遍性增支由区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外,其余人员增加或零星调资增支实行“增人增支区级不补,减人减支镇级留用”的基数包干政策。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个别收入减少市政管护和人员支出增加出现财力缺口区财政通过建立均衡转移支付机制,对运行困难的镇给予财力性补助,有效促进了镇人均财力的稳定增长财政的平稳运行。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现行体制执行已有三年,总体上符合当前全区财政管理实际,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区财政局将优化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已组织开展全区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调研,完成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摸底测算等前期工作对于前述市政管护经费和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拟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在体制优化完善过程中一并予以考虑。特别是对市政管护经费的保障方面,考虑根据各镇实际场镇面积等因素,实行分类分档管理,尽量兼顾特殊性与公平性。同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代表建议,主动做好镇街对接服务,在维持现行体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收支基数的测算,力争基数更加科学、运行更加高效,推动镇域经济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以上答复已经区财政局主要领导审签,若对以上答复您有何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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