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0-12 10:07:22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2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刘正兰代表:
您在重庆市江津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财政奖补一事一议农村生产路建设规格及资金补助标准的建议》(第293号)区财政局已与您电话沟通并书面复函(津财农函〔2020〕70号)。
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跨年度B类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跟踪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现将的有关建议回复如下:
一、调整道路规格,提高补助标准
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民生实事的指示精神,按一事一议原则实施,积极筹措资金,经商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广泛征求个各镇村社及群众意见,于2021年3月制定出台《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津财农〔2021〕22号),将入户道路和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增加为5类,对相应财政补助标准进行提高。其具体规格和补助标准为:新建宽1.2m、厚8cm便道硬化,补助5万元/公里;新建宽1.5m、厚10cm便道硬化,补助7万元/公里;新建宽2.0m、厚12cm便道硬化,补助10万元/公里;新建宽2.5m、厚14cm便道硬化,补助13万元/公里;新修泥结石路(机耕道)建设项目,补助15万元/公里。
二、增加财政资金投入
区财政高度重视入户道路和农业生产道路建设,连续多年将农业生产便道硬化、泥结石路建设作为民生实事的重点投入领域,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截至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2021年第一批已落实专项资金2500万元用于农村生产便道硬化232公里,第二批已落实2262.6万元用于泥结石路(机耕道)建设150.84公里,第三批资金已到位4285.4万元,建设内容正在落实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区财政对今年新增农业生产便道硬化、泥结石路建设项目将监督各村社保质保量实施完毕,保证老百姓“家门口”的农业生产、村民出行问题。
二是为将继续采取“财政奖补+村级自筹”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支持此项工作,让有限的财政资金支持更多的农户受益。
感谢您对区财政支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已经区财政局主要领导审签,对该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科室:农业农村科,联系人:丁昭霞,联系电话:81220442,邮政编码:402260)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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