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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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19-2009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8-07 [ 发布日期 ] 2019-08-07

重庆市江津区2018财政决算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8-07 11:03:15



重庆市江津区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

2018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紧扣“一三三六”发展思路,围绕“三大攻坚战”和“十项行动计划”,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8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23亿元,同口径增长(以下称“增长”)10.0%,为预算(为调整预算,下同)的103.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8.47亿元、调入资金18.8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7亿元、市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6亿元、上年结转0.29亿元,收入总计147.7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94亿元,增长12.2%,为预算的100.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0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11亿元,支出总计147.7亿元。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亿元

收入

决算数

支出

决算数

总计

147.7

总计

147.7

一、本级收入

71.23

一、本级支出

134.94

税收收入

48.71

二、转移性支出

12.76

非税收入

22.52

上解上级支出

5.04

二、转移性收入

76.47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61

上级补助收入

48.47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5.11

调入资金

18.84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0.27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

8.6



上年结转

0.2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52亿元,增长51.1%,为预算的103.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1亿元、上年结转0.16亿元,收入总计84.06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77亿元,增长33.8%,为预算的100.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92亿元、调出资金18.84亿元、结转下年2.53亿元,支出总计84.06亿元。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亿元

收入

决算数

支出

决算数

总计

84.06

总计

84.06

一、本级收入

69.52

一、本级支出

60.77

二、转移性收入

14.54

二、转移性支出

23.29

上级补助收入

3.38

上解上级支出

1.92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

11

调出资金

18.84

上年结转

0.16

结转下年

2.5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30万元,增长0.6%,为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转24万元,收入总计1,054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4万元,与去年持平,为预算的100%

2018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入

决算数

支出

决算数

总计

1,054

总计

1,054

一、本级收入

1,030

一、本级支出

1,054

二、转移性收入

24



上年结转

24



(二)区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23亿元,增长10.0%,为预算的103.8%。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147.7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11亿元,增长14.0%,为预算的99.7%加上补助镇级、上解市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计147.7亿元。

2018年调整预算相比,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总计增加3.08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2.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4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减少1.99亿元。支出决算数总计增加3.08亿元,其中:本级支出减少0.43亿元;结算补助镇级增加0.83亿元;结算上解市级支出增加0.2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减少0.17亿元。

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决算差异表

单位:亿元

收入

调整

预算数

决算数

预决算

差异

支出

调整

预算数

决算数

预决算

差异

总计

144.62

147.7

3.08

总计

144.62

147.7

3.08

一、本级收入

68.63

71.23

2.6

一、本级支出

126.54

126.11

-0.43

二、转移性收入

75.99

76.47

0.48

二、转移性支出

18.08

21.59

3.51

上级补助收入

46

48.47

2.47

补助下级支出

8

8.83

0.83

调入资金

20.83

18.84

-1.99

上解上级支出

4.8

5.04

0.24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0.27

0.27

0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61

2.61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

8.6

8.6

0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5.28

5.11

-0.17

上年结转

0.29

0.29

0

结转下年




区级收支具体决算情况如下:

1)收入决算情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23亿元,增长10.0%,为预算的103.8%。其中:税收收入48.71亿元,增长9.0%,为预算的100.8%;非税收入22.52亿元,增长12.4%,为预算的110.8%。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4.23亿元,增长38.5%企业所得税4.7亿元,增长37.4%;个人所得税1.16亿元,增长49.6%资源税0.09亿元,下降95.7%城市维护建设税3.79亿元,增长33.7%;房产税3.2亿元,下降15.1%;印花税0.85亿元,下降3.9%;城镇土地使用税6.0亿元,下降38.3%;土地增值税3.82亿元,增长95.9%耕地占用税4.88亿元,增长30.6%契税5.93亿元,增长13.1%;环境保护税0.05亿元

2)支出决算情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11亿元,增长14.0%,为预算的99.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亿元,增长13.6%;公共安全支出5.21亿元,增长15.1%;教育支出22.65亿元,下降0.1%;科学技术支出0.83亿元,增长12.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4亿元,增长1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9亿元,增长2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5亿元,增长28.3%;节能环保支出2.91亿元,增长65.2%;城乡社区支出28.37亿元,增长7.2%;农林水支出9.75亿元,增长12.2%;交通运输支出8.07亿元,增长3.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9亿元,增长38.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1亿元,增长211.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7亿元,增长0.3%;住房保障支出3.45亿元,增长47.5 %;债务付息支出1.57亿元,增长33.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52亿元,增长51.1%,为预算的103.8%,加上上级补助、市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84.06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32亿元,增长33.3%,为预算的103.4%,加上补助镇级、上解市级、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计84.06亿元。

2018年调整预算相比,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总计增加2.52亿元,其中:本级收入超收2.5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2亿元。支出决算数总计增加2.54亿元,其中:本级支出增加1.94亿元、结算补助镇级减少1.84亿元、结算上解市级支出增加1.88亿元、调出资金减少1.99亿元、结转下年2.53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收结转下年1.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超收结转下年0.76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超收结转下年0.07亿元)。

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决算差异表

单位:亿元

收入

调整

预算数

决算数

预决算

差异

支出

调整

预算数

决算数

预决算

差异

总计

81.54

84.06

2.52

总计

81.54

84.06

2.52

一、本级收入

66.98

69.52

2.54

一、本级支出

57.38

59.32

1.94

二、转移性收入

14.56

14.54

-0.02

二、转移性支出

24.16

24.74

0.58

上级补助收入

3.40

3.38

-0.02

补助下级支出

3.3

1.46

-1.84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

11

11

0

上解上级支出

0.03

1.91

1.88

上年结余

0.16

0.16

0

调出资金

20.83

18.84

-1.99





结转下年


2.53

2.5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30万元,下降2.2%,为预算的100.0%,其中:区属国有企业利润976万元,国有资本参股企业股利、股息收入54万元。加上上年结转24万元,收入总计1,054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4万元,与去年持平,为预算的100%,其中:国有企业资本注入844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出210万元。2018年调整预算持平

2018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决算差异表

单位:万元

收入

调整

预算数

决算数

预决算

差异

支出

调整

预算数

决算数

预决算

差异

总计

1,054

1,054

0

总计

1,054

1,054

0

一、本级收入

1,030

1,030

0

一、本级支出

1,054

1,054

0

二、转移性收入

24

24

0





年结转

24

24

0





4.转移支付收支情况。

2018年市级下达我区转移支付补助51.86亿元,其中,一般预算转移支付收入48.47亿元,占比93.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9亿元,占比6.5%。按转移支付类别分: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12亿元,占比52.3%,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义务教育保障、基本财力保障、政法保障等方面投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74亿元,占比47.7%,专项用于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乡社区等方面投入。

2018区级安排镇级转移支付10.29亿元,其中,一般预算转移支付支出8.83亿元,占比85.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6亿元,占比14.1%。按转移支付类别分:一般性转移支付7.18亿元,占比69.8%,主要用于增强镇级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专项转移支付3.1亿元,占比30.2%,主要用于市政建管、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环境保护等方面支出。

5.区级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结转结余0.4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0.2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0.16亿元,已纳入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使用。2018年财政预算结转结余2.53亿元,全部为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已纳入2019年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使用。

2018年初国库集中支付结余9.58亿元(其中:2016年结余1.53亿元、2017年结余8.05亿元),年度中拨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6.73亿元,按存量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收回2016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0.61亿元,截至2018年末,尚余2017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2.24亿元。加上2018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11.53亿元,截至2018年末,国库集中支付结余13.77亿元。

6.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18年末政府债务限额119.3亿元。截止2018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118.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1.4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6.96亿元,控制在限额以内。

(2)政府债券举借和使用情况。根据市财政局核定的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结合我区政府债务风险和偿债能力,2018年我区-10 -向市财政转贷新增政府债券14.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6亿元,专项债券11亿元。按规定,新增债券资金全部用于公益性建设项目投入。按项目单位分,双福工业园1.2亿元,滨江新城0.9亿元,珞璜工业园0.5亿元,德感工业园0.5亿元,白沙工业园0.4亿元,综保区管委会1.1亿元,区土储中心9.7亿元,区城乡建委0.3亿元。根据存量政府债务到期情况,2018年向市财政转贷一般置换债券5亿元。全部按规定用于置换到期政府债券本金,不增加政府债务总规模。

(3)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18年置换债券安排到期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亿元,区级财政安排存量政府债务付息和发行费支出3.45亿元。

7.区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批准2018年区本级预备费支出1.2亿元。经区政府批准,全年共动用1.2亿元。主要用于:个人刚性支出0.15亿元,占比12.6%;救灾救济、维稳支出0.12亿元,占比10.3%;其他民生等支出0.93亿元,占比77.1%

8.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2.6亿元全额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第二年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超收2.5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5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0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收结转下年1.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超收结转下年0.76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超收结转下年0.0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01亿元。

9.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使用情况。

2018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27亿元,在编制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时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2018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污水处理费结转资金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份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1亿元,在编制2019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时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预算周转金22万元,为历年滚存结余,2018年无增减变化,下一步,拟将其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

10“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我区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的同时严格支出管理,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4,115元,下降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99万元,增长351.5%;公务接待费648元,下降7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68亿元,增长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0元,下降22.9%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过去一年,我们强化预算法治意识,认真贯彻《预算法》《江津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坚决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区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同时,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积极听取和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第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培植财源,努力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狠抓收入征管,极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全面增强经济发展动能。一是千方百计促进财政增收。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和税警联合办案机制的积极作用,查补税款7,000余万元,净化涉税环境,辖区税收收入实现98.88亿元;加强与市财政的对接,取上级71.46亿元;出台《江津区重点税源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百家重点税源企业完成税收36.32亿元,增长27.2%。二是积极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税收优惠和涉企收费减免缓政策调低社会保险费率,累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22.7亿元;建立区级续贷周转金、“助保贷”“银政通”政府风险金及中小微企业“银政担”贴息等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0.6亿元;筹集资金5.8亿元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用于兑现科技创新品牌建设、商物流等产业奖补政策和兑现招商引资扶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积极支持加快开放高地建设进程。调度资金40亿元,支持保障综合保税区建设和工业园区发展;成功申报江津工业园区创新创业特色载体项目,获得国家补助资金5,000万元。四是支持镇域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明确区级与镇街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界限,落实镇街差异扶持政策;优化区对镇街转移支付办法,新增区对镇街民生实事转移支付1,500万元;投入资金1亿元,保障村(社区)组织正常运转。

第二,突出攻坚重点任务,着力补齐社会事业短板,全力以赴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完善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在服务发展中改善民生的基础上,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全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一是着力改善基本民生。2018年,全区财政民生支出10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0%。切实保障教育投入,安排资金4.2亿元,用于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兑现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建设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安排资金14.2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基层医疗机构运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补贴等;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安排资金6.65亿元,用于兑现“低、特、老、高、残”补贴、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安排专项资金660万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安排资金5.4亿元,用于创新社会治理、公安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急联动和消防后勤保障等公共安全支出;丰富群众文体活动,安排资金1.65亿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体场馆免费开放、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以及支持举办“活力江津·魅力之城”、滨江城市铁人三项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二是积极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拓宽涉农资金筹集渠道,筹集整合涉农资金12.22亿元;集中财力5.2亿元用于全区脱贫攻坚;安排资金6.86亿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兑现农业补贴以及特色富硒产业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一江津彩”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三是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安排资金1.32亿元支持“三城联创”工作;安排资金0.8亿元专门用于长江餐饮船舶拆解和迁离;安排0.5亿元用于渔民转产上岸;安排资金5亿元,用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城区环境改善、水污染治理等生态环保整治。四是保障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2.13亿元,用“四好农村路”、公交客运发展、棚改和农村危旧房改造。

第三,创新财政工作理念,持之以恒深化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始终坚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继续推行零基预算,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坚决执行“零结转”。一是完善区级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出台《江津区区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江津区区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扩大预算公开评审的覆盖范围,对90个区级预算单位的413个项目开展了公开评审,审减支出8,804万元,评审覆盖率扩大到51%;启用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人大联网动态监控。二是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试点,实现了支付及清算全程电子化。三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印发《关于规范财政资金预算拨付的通知》,禁止各部门、各单位无法定理由直接向镇街实体户代管资金账户和企业账户划转资金。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共收回统筹未完工项目结转资金6.41亿元,收回净结余资金1.11亿元。五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区一般性支出15.2亿元,下降7.2 %,其中:“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7.9%,会议培训费支出下降21.9%。六是加强财政业务培训,开展了政府会计制度、部门(平台)和镇街主要负责人财务管理(融资)等专题培训班5,参训人员达4,000余人次,内容涉及政策法规、会计制度、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政府采购等,取得较好效果

第四,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始终坚持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针对经济运行风险点,从预算编制、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建设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全面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部分乡村振兴资金和生态环保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对42所学校开展了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对区级所有预算单位开展了财政资金安全专项检查。三是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对涉及扶贫、水利、市政建设、生活垃圾处置等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8.64亿元。四是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分散采购工作的通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实施采购4,669批次,节约财政资金0.84亿元,节约率9.02%。五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严格实行项目年度清单管理,建立投资项目库,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年评审政府投资项目528个,送审金额51.16亿元,审减金额1.64亿元,审减率3.21%

第五,强化政府债务管控,牢牢守住风险底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始终坚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这一主阵地,严守债务管控底线,切实做到债务总量心中有数、化解风险手中有策、债务监管肩上有责,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违约风险事件。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增强各级党政干部管控债务规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促进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债务清理核查,摸清隐性债务底数,找准风险点和潜在隐患,制定化解隐性债务方案,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三是加强平台公司运行监控,坚持平台财务收支运行月报制度,建立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坚持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处置。四是全面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力整改违规担保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以整改促进债务管理提质增效。

三、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全区2018年财政收支总体平稳,财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在总结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刚性支出增长快,收支平衡压力加剧;政府性债务风险虽然总体可控,但隐性债务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与此同时,通过审计监督检查发现,财政资金监管还存在一些漏洞,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问题既是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财政工作的难点,我们将认真分析原因,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下一步,将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收入质量,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财政收入逐步由“重规模”向“重质量”转变,引培并举,努力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部门协同作战,严格税费征管,确保颗粒归仓,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紧扣攻坚任务,积极支持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牢牢抓住重庆“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这一重大机遇,充分利用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平台,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好“十项行动计划”,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着力推进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迈上新台阶。出台区级预算管理办法和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全面推进区级预算单位和镇街支付电子化全覆盖,扩大授权支付范围,推进政府采购“云平台”改革,配合市财政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工作。四是增强忧患意识,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紧紧围绕“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债务管理体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牢牢守住债务风险防控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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