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38D/2019-1895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11-07-27 | [ 发布日期 ] | 2017-07-25 |
发布日期: 2017-07-25 09:48:07
江津区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
——2017年7月25日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区财政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发展规律,扎实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抓好生财聚财为基础,以“保基本、强基建、促产业”为方向,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扶持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效能,圆满完成2016年区人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6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98亿元,同口径增长(以下称增长)16.8%,为预算(为调整预算,下同)的100.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45亿元、市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60亿元、上年结转1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亿元,收入总计125.11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19亿元,增长15.7%,为预算的103.0%,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3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6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3亿元、结转下年0.41亿元,支出总计125.11亿元。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亿元
|
收入 |
决算数 |
支出 |
决算数 |
|
总计 |
125.11 |
总计 |
125.11 |
|
一、本级收入 |
64.98 |
一、本级支出 |
112.19 |
|
税收收入 |
41.44 |
二、转移性支出 |
12.92 |
|
非税收入 |
23.54 |
上解上级支出 |
1.38 |
|
二、转移性收入 |
60.13 |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
10.60 |
|
上级补助收入 |
43.45 |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0.53 |
|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1.08 |
结转下年 |
0.41 |
|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 |
15.60 |
||
|
上年结转 |
0.00 |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25亿元,下降27.9%,为预算的101.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5.86亿元、上年结转0.43亿元,收入总计64.60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90亿元,下降18.8%,为预算的99.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1.86亿元、结转下年0.63亿元,支出总计64.60亿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亿元
|
收入 |
决算数 |
支出 |
决算数 |
|
总计 |
64.60 |
总计 |
64.60 |
|
一、本级收入 |
36.25 |
一、本级支出 |
40.90 |
|
二、转移性收入 |
28.35 |
二、转移性支出 |
23.70 |
|
上级补助收入 |
2.06 |
上解上级支出 |
1.21 |
|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 |
25.86 |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
21.86 |
|
上年结转 |
0.43 |
结转下年 |
0.63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9亿元,增长1.8%,为预算的10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0亿元,收入总计0.19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9亿元,增长106.7%,为预算的2.1倍。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亿元
|
收入 |
决算数 |
支出 |
决算数 |
|
总计 |
0.19 |
总计 |
0.19 |
|
一、本级收入 |
0.09 |
一、本级支出 |
0.19 |
|
二、转移性收入 |
0.10 |
二、转移性支出 |
|
|
上级补助收入 |
0.10 |
(二)区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98亿元,增长16.8%,为预算的105.1%,加上上级补助、市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125.11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51亿元,增长15.7%,为预算的104.3%,加上补助镇级、上解市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等,支出总计125.11亿元。
与2016年调整预算相比,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总计增加7.02亿元,其中:本级收入增加3.17亿元,主要是镇和街道办事处收入按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上划区级2.64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0.5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85亿元。支出决算数总计增加7.02亿元,其中:本级支出增加4.27亿元,主要是街道办事处支出按新的镇街财政管理体制上划区级2.16亿元,对应收入增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亿元;结算补助镇级增加1.68亿元;结算上解市级支出增加0.13亿元;超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3亿元;结转下年0.41亿元(具体项目为:2016年合作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28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0.01亿元、2016年第二批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0.4亿元)。
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决算差异表
单位:亿元
|
收入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决算差异 |
支出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决算差异 |
|
总计 |
118.09 |
125.11 |
7.02 |
总计 |
118.09 |
125.11 |
7.02 |
|
一、本级收入 |
61.81 |
64.98 |
3.17 |
一、本级支出 |
99.24 |
103.51 |
4.27 |
|
二、转移性收入 |
56.28 |
60.13 |
3.85 |
二、转移性支出 |
18.85 |
21.60 |
2.75 |
|
上级补助收入 |
39.60 |
43.45 |
3.85 |
补助下级支出 |
7.00 |
8.68 |
1.68 |
|
下级上解收入 |
上解上级支出 |
1.25 |
1.38 |
0.13 | |||
|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 |
15.60 |
15.60 |
0.00 |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
10.60 |
10.60 |
0.00 |
|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1.08 |
1.08 |
0.00 |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0.53 |
0.53 | |
|
上年结转 |
0.00 |
0.00 |
0.00 |
结转下年 |
0.41 |
0.41 |
区级收支具体决算情况如下:
(1)收入决算情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98亿元,增长15.7%。其中:税收收入41.44亿元,增长25.0%;非税收入23.54亿元,增长4.7%。税收收入中,增值税7.33亿元,增长35.1%,若剔除“营改增”因素,增长4.0%;营业税4.22亿元,下降31.0%,主要是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取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3.40亿元,增长13.6%;城镇土地使用税11.65亿元,增长146.1%,主要是以前年度收入清理入库;契税2.80亿元,下降29.0%,土地增值税1.42亿元,下降31.9%,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成交量下降。
(2)支出决算情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51亿元,增长15.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亿元,增长5.1%;公共安全支出4.50亿元,增长22.6%;教育支出20.44亿元,增长5.9%;科学技术支出0.30亿元,增长9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亿元,下降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6亿元,下降4.7%;节能环保支出2.10亿元,下降4.5%;城乡社区支出24.76亿元,增长66.6%;农林水支出11.17亿元,增长20.6%;交通运输支出44.64亿元,下降27.4%;住房保障支出2.63亿元,增长49.3%。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25亿元,下降27.9%,为预算的101.7%,加上上级补助、市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64.60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25亿元,下降16.8%,为预算的108.0%,加上补助镇级、上解市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计64.60亿元。
与2016年调整预算相比,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总计增加0.2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超收0.5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37亿元。支出决算数总计增加0.22亿元,主要是对应收入的变化,增加本级支出2.98亿元、结算补助镇级减少3.15亿元、结算上解市级支出减少0.24亿元、结转下年0.6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超收结转0.59亿元、市级电力附加结算返还结转0.04亿元)。
2016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决算差异表
单位:亿元
|
收入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决算差异 |
支出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决算差异 |
|
总计 |
64.38 |
64.60 |
0.22 |
总计 |
64.38 |
64.60 |
0.22 |
|
一、本级收入 |
35.66 |
36.25 |
0.59 |
一、本级支出 |
37.27 |
40.25 |
2.98 |
|
二、转移性收入 |
28.72 |
28.35 |
-0.37 |
二、转移性支出 |
27.11 |
24.35 |
-2.76 |
|
上级补助收入 |
2.43 |
2.06 |
-0.37 |
补助下级支出 |
3.80 |
0.65 |
-3.15 |
|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 |
25.86 |
25.86 |
0.00 |
上解上级支出 |
1.45 |
1.21 |
-0.24 |
|
上年结余 |
0.43 |
0.43 |
0.00 |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
21.86 |
21.86 |
0.00 |
|
结转下年 |
0.63 |
0.63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9亿元(其中:区属企业上缴生产经营利润0.05亿元、国立民爆公司国有股份分红收入0.04亿元),增长1.8%,为预算的10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0亿元,收入总计0.19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9亿元(其中: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剥离支出0.10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0.06 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出 0.03亿元),增长106.7%,为预算的2.1倍。
与2016年调整预算相比,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增加0.10亿元,为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增加,相应支出决算增加专款支出0.10亿元。
2016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决算差异表
单位:亿元
|
收入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决算差异 |
支出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决算差异 |
|
总计 |
0.09 |
0.19 |
0.10 |
总计 |
0.09 |
0.19 |
0.10 |
|
一、本级收入 |
0.09 |
0.09 |
0.00 |
一、本级支出 |
0.09 |
0.19 |
0.10 |
|
二、转移性收入 |
0.10 |
0.10 |
二、转移性支出 |
||||
|
上级补助收入 |
0.10 |
0.10 |
4.财政转移支付收支情况。
2016年,区级下达镇级转移支付补助8.68亿元,增加1.2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8.23亿元,增加1.64亿元,增长24.9%,主要是体制调整增强镇级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专项转移支付0.45亿元,减少0.42亿元,下降48.3%。按功能区域分,城市经济功能区0.88亿元(不含已纳入区级的街道办事处2.16亿元)、现代农业功能区5.29亿元、旅游生态功能区2.51亿元。
5.区级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结转结余资金1.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0.43亿元、国库集中支付结余1.45亿元,2016年已使用1.56亿元。截至2016年末,结转结余资金7.1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0.4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0.63亿元、国库集中支付结余6.14亿元(其中:2015年结余0.32亿元、2016年结余5.82亿元)。对前述资金,区财政局将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管理,及时拨付,尽快发挥资金效益;同时,加大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盘活存量资金。
6.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5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0.30亿元,2016年新增政府债务(市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41.46亿元,当年偿还政府债务41.55亿元(政府债券置换债务32.46亿元,平台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偿还债务本金9.09亿元),截止2016年末,余额为90.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3.9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6.30亿元,未突破市政府核定的我区政府债务限额99.30亿元。2016年市级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41.46亿元,其中:置换债券32.46亿元、新增债券9.00亿元。置换债券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用于置换经清理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存量债务本金。新增债券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公益性建设项目投入。有关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已报经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7.区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6年,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区本级预备费支出0.92亿元。全年共动用0.92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支出和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其中:个人、运转等政策性刚性支出0.76亿元,救灾、救济、维稳及偿债支出0.12亿元,其他民生等支出0.04亿元。动支预备费详细情况已报经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8.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使用情况。
2016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08亿元,在编制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时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0.53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因2017年预算提前编制,下一步,将纳入2017年调整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周转金22万元,为历年滚存结余,2016年无增减变化,下一步,拟将其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
9.“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0.76亿元,下降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7万元,下降50.6%;公务接待费0.34亿元,下降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2亿元),下降23.2%。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6年,我们强化预算法治意识,认真执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三十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以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严格依法理财,扎实推进改革,认真落实各项审计整改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同时,自觉接受区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反馈满意率达到100%。
(一)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坚持需求端和供给侧共同发力,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涉企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5.53亿元;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按规定降低标准征收、停征、免征非税项目8项,减收金额达0.1亿元;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严格贯彻落实涉企30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加大财政帮扶力度,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安排0.82亿元对鹏程钢铁等4户企业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行奖补,帮助企业脱困发展;出台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安排购房补贴0.5亿元,鼓励产业工人安家、购房落户、购买普通商品房作为拆迁还房,化解房地产企业库存。三是切实加快财政支出,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多方筹集资金,投入85亿元支持推进“八大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平台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全面优化投资环境。安排2.5亿元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支持和奖励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加快发展优势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培育商贸经济主体,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四是加强财政和金融、政府和社会资本互动,拓宽有效供给渠道。增加绿丰、诚信两家担保公司资本金注入3亿元;发放380户微企创业扶持贷款财政补助0.1亿元;“助保贷”信贷投放规模增至2亿元;筹措资金2亿元设立区级中小微续贷周转金,为89家实体企业提供续贷周转9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首期规模100亿元的开放创新基金、文化旅游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和新型城镇化专项基金三支政府投资基金,已到位10亿元,实现投资2.2亿元。四面山高速、跳蹬至江津轨道延长线、生活与餐厨垃圾收运系统等PPP项目有序推进,涉及投资135亿元。五是加快存量债务置换和平台公司转型,着力去杠杆。置换政府存量债务32.46亿元,通过借短还长、借低还高等方式置换到期或有债务7.6亿元,减少利息支出1.8亿元。支持融资平台做大做强,华信公司信用评级达到AA+,双福建司、滨江新城开发公司、珞璜建司、德感建司4家公司信用主体评级达到AA,促进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
(二)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建设,促进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围绕区委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减收增支压力,坚持新增财力优先向基本民生倾斜,投入19亿元推动30件民生实事有效落地,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就业、社保、教育、卫生和文化等重点支出落实到位。一是深入实施精准脱贫。围绕“对象精准、措施到位、脱贫稳固、资金安全”工作目标,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整合使用财政资金1.1亿元,实施扶贫项目76个,精准识别脱贫“重点后扶对象”399户1277人,帮助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困难3500个。安排2.5亿元新建农村公路525公里;安排0.18亿元新建生产便道和人行便道402公里;安排0.3亿元改造农村危旧房1500户。二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0.07亿元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累计培训0.6万人次;安排1.2亿元支持农业保护补贴和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安排1.5亿元落实退役士兵自主择业经济补助、安置和学习培训、残疾人补助政策,促进新城镇就业;三是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安排1.6亿元提高企业和农转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安排5.4亿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安排3.7亿元将城乡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月均460元和300元,将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月均600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保障优抚对象和其他生活困难人群基本生活;安排4.1亿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警察警衔津贴标准。四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安排教育支出20.44亿元,用于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资助政策、促进中小学营养改善,兑现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继续进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校舍建设,加大民办教育投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6亿元,全面提升我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医药卫生制制改革。其中,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29亿元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安排0.23亿元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机制,保障我区公立医院改革顺利进行;安排0.59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六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2.02亿元推动我区重点公共文化建设,支持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对石门大佛、国民党史编制委员会、石龙门庄园、会龙庄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三)调结构与增绩效相结合,竭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始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偿债、保民生、保重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严格落实公车改革对节支率的硬性要求,加强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公用经费的支出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实行非刚性非民生项目支出“零增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将腾退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各类人群待遇提标增支、重大项目和重大社会民生政策落实。
2.树立绩效观念,竭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预算绩效评价。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对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5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对8项资金13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15项资金中,12项资金评价结论为“优”,2项资金评价结论为“良”(2013-2015年鼎山幼儿园新建工程资金、2014-2015年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项资金未完成评价(2015年和平中学学生宿舍新建工程资金)。其中,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区财政局对扶贫资金、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项资金46个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并就绩效评价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相关评价结果成为资金分配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强化资金监督检查。2016年,对4个预算单位、2个镇、2家公司开展了201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交委系统、5个镇、3个工业园进行了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对交委系统和5个镇的公路养护资金、3个镇的临困救助资金、5所学校的学前教育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生活费资助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违规资金0.46亿元。要求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强化财政评审职能。坚持“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理念,严格评审程序,从严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增量,做好“营改增”后项目计价标准调整,推动财政评审更加精细。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826个,送审金额47.41亿元,审定金额41.11亿元,审减金额6.3亿元,审减率13.29%。
(四)纵深推进财政改革,催生体制机制新动力。
1.着力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以“区级财政保基本、平台财政促发展、镇街财政强服务”为改革方向,重新定位区本级、平台和镇街之间的财政关系,调整完善镇街(平台)财政管理体制。在进一步明晰财权、事权、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完善财税收入区级财政统筹机制,适当提高园区税收收入区级留成比例,为镇街财政“松绑减负”,对镇街实行“类部门”预算管理,通过整合、缩差、下沉等方式,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均衡财力配置,促进镇域均衡协调发展。2016年,通过体制调整,园区工商税收贡献区级财力7亿元,区级反哺镇街财力2亿元。
2.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积极推进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提前编制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进一步实化细化编制,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做到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目标同步编制,预算编制的统筹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增强。加快项目库建设,探索建立跨年度、跨预算类型动态平衡的管理机制,为中期财政规划和三年滚动预算编制打下坚实基础,切实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严格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除涉密单位和事项外,公开率达到100%。推进镇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落实中央新一轮税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央“营改增”试点扩围改革政策,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推进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将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积极应对“营改增”减收和中央、市与区收入分配关系调整带来的收入减少,积极争取改革红利。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发挥资源税的规制作用,规范资源开发使用主体行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五)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加强债务管控制度建设,出台《关于加强政府平台及公司资金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江津委办发〔2016〕25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管理的通知》(江津府办〔2016〕33号)、《关于加强和完善平台融资管理的通知》(江津府办〔2016〕108号)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借-用-还-管”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对平台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严格融资流程审批,将综合融资成本、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率作为新增融资审批的前置条件;完善和强化融资绩效考核评价,将违规举债、违规担保和融资资金使用情况作为重要考评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融资绩效考评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开展镇街(村居)公益性负债清理核查,进一步摸清家底,为全面化解基层债务打下基础。大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设立新型城镇化、开放创新和文旅3支政府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续贷周转资金管理平台,大力拓宽融资渠道。深入开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调研,研究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分类化解处置和融资平台公司从“管资产到管资本”转变的路径。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新常态下财政运行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改革压力加大。在调结构、盘存量、收结余等基础上,税收体制调整、收入体制分配、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难以平衡各方利益,改革难度和压力倍增。二是平衡压力加大。经济增速放缓,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进一步深化,财政增收形势更加严峻,新增财力跟不上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财政平衡空间不断受到挤压,收支矛盾越发突出。三是债务压力加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加大,风险管控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区财政抗风险能力有待提升。四是管理压力加大。《预算法》《重庆市江津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财政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财政管理理念、方式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审计监督和财政检查发现,财政资金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违反财经法规和纪律的现象仍有发生。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手段加以改进。
下一步,将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组织收入,确保收入平稳增长。加强执收部门沟通协调,深挖潜力,堵塞漏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抓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提升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创新驱动平台,提升企业研发创新水平,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业,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积极对接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密切关注跟进镇街(平台)体制调整后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继续深化平台管理,确保平台运行平稳。四是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切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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