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2468/2025-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审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7 |
发布日期: 2025-02-27 11:04:09
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2.负责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加强国家和市级有关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3.重大项目稽察。
4.负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对下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财政收支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5.负责对本级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6.负责对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国有企业监事会;对国有企业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对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9.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进行审计。
10.负责对区级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受托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1.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按法定权限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12.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3.承担上级审计机关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包括重庆市江津 区审计局机关和重庆市江津区审计中心,其中:重庆市江津区审计局机关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审计中心为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法规审理科、整改督查与内审管理科、重大政策执行审计科、财政审计科、企事业审计科、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9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78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9.23万元,其他收入资金360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243.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40.03万元,其他收入资金减少103.7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78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5.25万元,教育支出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53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24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89.0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4.77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9.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9.23万元,比2024年减少14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189.03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导致在职人员数量减少,工资和福利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重点工作的开展,比2024年增加49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审计机关严格按照零基预算原则,结合审计项目实际工作量和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对项目预算进行了调整。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2024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4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出行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8.3万元,比2024年减少29.45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以在职人员数为编制基数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降低、单项定额如办公费、物管费、水电费等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4.8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9.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5万元。其他收入政府采购245.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5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小燕 联系方式:023-4752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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