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465J/2023-001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1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2023-03-01 11:50:48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挂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牌子,与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四面山管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四面山管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为区委派出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均为正处级。
1.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四面山管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决定党的工作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3)负责开发建设中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决策领导。
(4)负责管委会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抓好党员队伍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5)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对管辖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保护利用和管理、统一开发、统一建设。
(3)编制四面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等,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4)负责四面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管理。
(5)负责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协助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和项目促建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的交办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成立于 2019年3月,正处级行政单位。下辖副处级事业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森林资源服务中心和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森林资源服务中心,为四面山管委会所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94名,单位领导职数4名。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宣传、贯彻林业方针、政策,造林、护林,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维护辖区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制止非法侵占林木、林地等违法行为;开展林业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保护本地区林业生态文化资源。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3名,单位领导职数4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四面山旅游发展服务工作;开展旅游发展规划的研究、旅游资源普查和信息归集;负责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策划、营销推广、对外宣传等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设立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旅游发展科、保护管理科、应急信访稳定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10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07.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30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534.0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34.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590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107.1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2.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19.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9.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85.48万元,农林水支出296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4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534.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86.0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6248.0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7.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7.17万元,比2022年减少63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3.16万元,比2022年减少286.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24.01万元,比2022年减少348.0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等,主要用于四面山5A级景区基础设施改建项目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3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30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59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大四面山征地拆迁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2.78万元,比2022年减少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7.78万元,比2022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15.33万元,比上年减少169.30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7.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807.1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3年暂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颖 联系方式:023-4766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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