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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465J/2023-001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3-01 11:47:01

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由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运营管理部、通道物流部等3个内设机构)和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下设党群工作部、财务部、招商部、规划建设部、促建部、征地协调部、土地利用部、产业发展部、安全应急部、群众工作部、环保部、企业服务部等12个内设机构)合并办公。江津综保区管委会、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内设机构按照“扁平化、不重叠”的原则,人员拉通使用,实行“一套班子、一套人马”的一体化运行模式。具体负责落实临港产业城运营管理、招商引资、规划计划、项目促建、企业服务、土地利用与出让、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要素保障、经济运行与统计、枢纽建设、口岸开放、多式联运发展、行政事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职责,“一岗双责”履行本单位应急管理、生态环保、安全稳定等方面职责。

(二)单位构成

2023本部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单位共3个,包613001-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本级)613002-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二级单位),613003-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初预算数3952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20.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9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收入较去年减少2151.07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9520.0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256.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93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51.0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20.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0.09万元,比2022增加664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3.76万元,比2022年增加722.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613002-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613003-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两个二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8926.33万元,比2022增加592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招商活动、市政管理、规划环保、征地拆迁、产业补助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29200万元,比2022年减少8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比2022年增加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招商项目;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2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江津综保区管委会与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合并办公,新增2个单位纳入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万元,比2022年增加23万元,主要原因是江津综保区管委会与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合并办公,两个单位各有1辆公务用车,其中珞璜工业发展中心的公务用车达到报废年限,需重新购买一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0.76万元,比上年增加95.96万元,主要原因为江津综保区管委会与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合并办公,新增2个单位纳入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9.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926.3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薇屹     联系方式4726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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