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71784229H/2023-002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2023-09-22 15:54:29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本级)
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承担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承担全区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操作规范和经办服务流程,指导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3. 承担全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编制养老、工伤保险的参保计划和支付计划,组织实施统一参保和按规定支付社会保险待遇;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养老、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4. 贯彻执行养老、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承担编制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报告,承担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
5. 承担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等工作;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管理和相关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6. 承担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审计核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督促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7. 承担全区养老、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档案建设工作;承担本级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档案标准化建设;指导和督促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档案标准化建设。
8. 指导督促镇(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及管理工作,提供养老、工伤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9. 参与制订全区养老、工伤保险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承担参保人员保险数据和信息的集中处理和管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集中建立和管理。
10. 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单位构成
内设13个科室:综合科、群众工作科、单位参保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科、养老保险特殊业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科、企业和个人养老保险待遇科、工伤保险待遇科、审计核查科、基金财务科、信息和社会化管理科、公共业务科、档案管理科。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556.97万元,支出总计6556.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6.32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55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95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5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37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55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02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45.35万元,占17.47%;项目支出5411.62万元,占82.5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56.9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6.32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5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95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3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55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02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45.35万元,占17.47%;项目支出5411.62万元,占82.53%。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5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02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88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47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2022年涉及人员和工资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保、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6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保中心搬迁新增资产设备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均为公务接待费,不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共计0.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了市局专项检查减少;接待批次1次,接待人数9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09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1.58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资调整等。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现场会议进一步减少,变线上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7万元,降低13.43%,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培训进一步减少,变线上培训。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和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5494.8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整体自评 |
自评 总分 (分) |
89.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7-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任世芬 |
联系电话 |
4752620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5634.37 |
5494.81 |
5411.62 |
||||||||||||||
其中: 财政拨款 |
5634.37 |
5494.81 |
5411.62 |
98 |
10 |
9.8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参保及基金收入目标任务,确保各类特殊人员补助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提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10月社保大厅搬迁至江津政务中心办公,采购23套制卡机划转到部分镇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参保及基金收入目标任务,确保各类特殊人员补助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补助到位时间 |
天 |
≤ |
3 |
3 |
0 |
100 |
15 |
15 |
||||||||
待遇发放及时率 |
% |
≥ |
99 |
100 |
0 |
100 |
15 |
15 |
||||||||
预决算差异率 |
% |
≤ |
0 |
-4.13 |
0 |
100 |
6 |
6 |
||||||||
项目预算执行序时进度(11月) |
% |
≥ |
90 |
77.33 |
14.08 |
0 |
6 |
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 |
0 |
-80.04 |
0 |
100 |
6 |
6 |
||||||||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 |
% |
≤ |
0 |
4.3 |
100 |
0 |
6 |
0 |
||||||||
补助政策公示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5 |
15 |
||||||||
补助政策知晓率 |
% |
≥ |
97 |
97 |
0 |
100 |
15 |
15 |
||||||||
受助群众满意度 |
% |
≥ |
98 |
98 |
0 |
100 |
10 |
10 |
||||||||
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
项 |
定性 |
基本建立 |
1 |
0 |
100 |
6 |
6 |
||||||||
补助到位时间 |
天 |
≤ |
3 |
3 |
0 |
100 |
15 |
15 |
||||||||
说明 |
||||||||||||||||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九类人员养老和医疗补贴 |
自评 总分 (分) |
90.38 | |||||||||||||
项目主管 部门 |
307-重庆市江津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财政归口科室 |
003-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任世芬 |
联系电话 |
4752620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200 |
1084.99 |
1084.99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200 |
1084.99 |
1084.99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落实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解决九类人员等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其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
坚决落实了文件精神,足额发放6265人1085万元补助,切实保障九类人员发放养老和医疗补助待遇。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补助人数(户数) |
人次 |
≥ |
6600 |
6265 |
5.08 |
49.2 |
15 |
7.38 | ||||||||
补助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补助按时到位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补助到位时间 |
天 |
≤ |
15 |
12 |
0 |
100 |
10 |
10 | ||||||||
人均(户均)补助标准 |
元 |
= |
10 |
10 |
0 |
100 |
15 |
15 | ||||||||
补助事项公示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补助政策知晓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受助群众满意度 |
% |
≥ |
100 |
98 |
2 |
80 |
10 |
8 | ||||||||
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中心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26208。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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