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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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16:08:53

2024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坚持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对标《2024年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为扎实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新江津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财政建设成效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从今年4月起,对政府采购文件公开发布前组织联合会审会商,对采购文件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从源头上预防变相设置门槛或设置有指向条款的行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印发《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对全流程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要求,便于各采购人清楚掌握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检查代理机构3家,检查项目10个,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二)持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对于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事项,引入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审核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性、立场公正性的优势,进一步提升行政监督的公开性公正性,以法治建设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聘请法律顾问对局内合同等涉法事项进行专业把控。制定《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机关经费等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5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法律顾问审签的程序

(三)持续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务依法公开要求,按照年、季、月阶段划分,利用政府政务公开官网及时更新各类财政政策文件,定期公开政府及部门预算、决算,按时限和内容要求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各类信息年报。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行政许可15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4条。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开展法治常态化学习教育,结合干部日常教育和业务培训,重点围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制度,推动党组会学习《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制度文件20余个,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重要论述以及总体国家安全观、党纪学习教育等法治建设相关专题学习4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清廉机关建设,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6次、“纪法廉政专题教育”12期,推动全局干部全面完成年度法制考试,平均分达96.6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组书记、行政“一把手”责任。严格履行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推进法治建设,确保各项法治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规范性制度执行,做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务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采购人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备案的时间超期,采购文件的编制还存在倾向性和指向性等问题,我局通过通报、提醒、审查等方式进行纠正纠治,但此类问题依然常管常犯,影响了营商环境的优化。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缺乏专业性的人才。虽然聘请了法律顾问,但是在法律文书的学习上还缺乏专业的解释和引导,导致在学习法律法规的时候深度、广度以及学以致用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2025年法治财政主要目标

2025年区财政局将继续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财政保障,不断强化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法治水平,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原则遵循,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充分利用“干部网络教育”、“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中,深入领会要义、融入实践、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引进法律人才,提升学习指导和效果。

二是不断推进法治财政能力提升。坚持局党组对全面依法治财的领导,围绕依法管财用财,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积极组织全区财政干部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以财政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业务专题培训,计划完成4800人次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律素养,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

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每年的财政监督检查,继续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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