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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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9 14:09:20


2023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的工作导向,对标《2023年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量化任务,严格工作责任,强化闭环落实,有效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制度。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财政建设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普法工作落实。坚持深入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依法理财思想深入财政系统人心。突出依法理财治财工作重要性,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管负责、分管实抓、科室具体落实普法工作机制,及时传达上级财政新策,抓好解读落实。依托政府官网平台,加大对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力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宪法》宣传周”线上知识竞赛,现场参与全区“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定期转载微普法内容,营造浓厚普法学习氛围。积极组织全局人员网络普法课程学习,全员通过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财政机关人员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制素养进一步提高。

二是依法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务依法公开要求,按照年、季、月阶段划分,利用政府政务公开官网及时更新各类财政政策文件,定期公开政府及部门预算、决算,按时限和内容要求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各类信息年报。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条、行政许可1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3条。率先在全市全面开展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履行法定财政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财会监督职责履行,建立健全财会监督问题清单和闭环管理机制,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全年完成5家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7家代理记账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督促全区613家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加快形成违纪违法监督合力,有效促进了受检查单位认真执行《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

四是不断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深入贯彻依法治财理念,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审查制度,扎实推进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明晰预算调剂调整对象、应用范围和审批程序,印发《江津区区级预算调剂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规范各部门预算调剂行为。深化绩效改革措施,聚焦全方位,推进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项目支出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104个,项目绩效自评2335个,绩效评价金额126亿元。不断优化财政体制,推进实施新一轮区与镇街(园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进一步理顺开发区财政结算关系。有序推动镇级资金区级代管,切实增强全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有效推动数字财政建设,聚焦系统集成高效化、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指标控制化、集中支付电子化、会计核算标准化、执行监督透明化,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顺利完成新增模块贯通运行。

五是切实加强廉洁法治自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法治建设结合融合,以法治带廉洁、以廉洁促法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核心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工作。结合党组、支部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党纪廉政法律法规,坚持以“以案四说”为载体,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干部职工依法、廉政办事意识。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组书记、行政“一把手”责任。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加强党组法治财政建设职责分工,严把规范性法规文件“三校三审”末端审核关。坚持重要法治建设事项纳入局党组会、办公会议事,确保法治建设目标与年度计划,法治工作与日常业务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注重以上率下抓落实,有效带动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入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有效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进程,带头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积极化解风险矛盾,有效确保全区财政平稳运行。

三是压实压紧责任,不断强化各级法治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中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有效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落实法治财政建设中机关各级主体责任,强化发文审核把关,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全年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报备合法合规率达100%加强法治建设经费保障,优先安排法制建设资金76万元,法制宣传教育资金134.68万元,有效确保全区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三、存在问题

(一)提高法治财政建设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随着市、区政策体制和财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区财政工作面临更多新的问题和矛盾,在倒逼财政工作摒弃惯性思维、强化法治理念,及时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配套政策法规,依法处置和解决行政运行和执法过程中的矛盾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履行财政依法监督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全区财政预算单位多、涉及面广,受时间、人力等客观因素制约,监督执行难度大,在推进财政依法监督“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的过程中,深度与广度还需要在完善制度措施、创新方法手段、提高监督效率上不断加强。

(三)形成法治财政合力的举措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当前党政机关“紧日子是常态”共识环境下,强化各级依法自治、加强与纪检、审计协同监督,进一步推进监督和管理的有效衔接,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分配深度融合工作还有差距。

四、2024年法治财政主要目标

2024年区财政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区委、区政府工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指引,不断强化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法治水平,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原则遵循,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充分利用“干部网络教育”、“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中,深入领会要义、融入实践、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

二是不断推进法治财政能力提升。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局党组对全面依法治财的领导,围绕依法管财用财,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积极组织全区财政干部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以财政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业务专题培训,计划完成4850人次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律素养,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

三是深入强加法治财政建设改革。结合全区财政经济形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规范资金支付审核流程,深入推进区内涉财“提标扩面”政策清理退出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财政保障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专家咨询论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作用,不断推进财政工作的法治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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