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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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09 11:19:06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现将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宣传教育计划之中,纳入年终述职述廉考核范畴。局党组(中心组)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重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每个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施行都严格执行“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备案审查”六个环节,并在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强化动态清理,对有效期届满,或法律法规规定等发生变化的文件,提出是否继续执行、修订或废止等处置意见。2021年我局共发文1304件(不含部分党组和上行文),其中需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的2件,经评估需废止的1件。

三是做好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将各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予以保障,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足额拨付。安排专项资金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其中2021年安排80万元(本级60万元、上级20万元),2022年因财力所限,年初预算安排43万元(本级安排30万元,上年结转17万元),年中视其财力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足额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决禁止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四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要求,统一组织、统一规划,按时间、按进度、按计划在区政府网站预决算专栏公开政府及部门预算决算,并同步要求预算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对单位预决算信息进行公开。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五是建好用好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履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法律专家在财政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聘请重庆循源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政策执行、行政执法等重大决策过程提供法律意见咨询。2021年共对14份对外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六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系统全面梳理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编写《会计监督检查操作指引》,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工作流程,有力提升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清理。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作用,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公布《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取消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免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降低不动产登记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降低征收上限,因疫情影响减免国有资产租金,累计为企业及个人减负约800万元。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政府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询价公告、单一来源公告、采购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信息的公开公示。三是强化开标评标、异议处理、质疑投诉、合同签订等环节监督管理,保障参与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推动“放管服”改革

一是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全区362家用票单位完成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财政票据“纸质”变“电子”实现全区全覆盖,使用单位票据购买成本直接降为零,同步推进公共缴费平台,缴费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缴费并获得票据。完成非税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标准的建立,实现了缴款人在全国范围内的缴款自由。二是按《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0号令的要求,做好信息报备,承诺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短时限二分之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三是严格执行“证照分离”制度。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实行“渝快办”网上办理,不需要现场提供任何资料,压缩办理时间。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建立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重点学习内容,每年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2次以上。二是强化法制宣传,通过区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提升干部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观念。三是加强法治培训,利用年度预决算会、专题培训会、财政论坛等多种形式对《预算法》《会计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征订《财政普法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重庆市重点普及法律知识问答》《法制日报》《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书籍,做到人手一册,鼓励职工自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于法有据、用法办事、依法理财是对财政干部的基本要求,但个别同志仍然存在重实用主义、轻程序正义的惯性思维,法治思维水平还有待提升。

(二)财政普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财政普法工作具有系统性和全局性,需要各科室(中心)共同发力、打好配合。当前,普法工作在形成有效合力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法治人才需进一步充实。因财政工作专业性强,我局干部队伍主要以财会、金融等专业为主,法律专业人才相对较少,对法制审核难以做到专业化,对实际工作开展带来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依法理财,抓好法治财政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系统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强化财经纪律,做好依法理财,建好法治财政。

(二)聚焦法制审核,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强化法制审核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提升行政行为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

(三)聚焦普法宣教,提高法治意识水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系统化、规范化。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增强财政法治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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