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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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465J/2021-00288 [ 发文字号 ] 津财公告〔2019〕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2-25 [ 发布日期 ] 2019-02-26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2-26 10:51:16


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规定,《重庆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18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已在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官方网站上公开,现我区予以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181231日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二、201812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及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将在区政府、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受理社会举报并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81220449(区财政局)、81220411(区发改委)

特此公告。

附件: 重庆市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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