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8-25 19:21:32 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管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在津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联合做好关于做好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和资产评估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21〕21号)文件精神,8月下旬至9月中旬将组织三项全国性资格考试(8月27日至29日注册会计师考试;9月4日至6日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9月19至20日资产评估师考试)。三项考试涉及人员较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扎实做好三项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做好宣传工作
做好参加考试的考生宣传指导,提倡所有考生提前做好疫苗接种,提醒考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确保防疫健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按要求在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的人员、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要及时报告所在在考点。提醒考生应尽早就核酸检测作出安排,并签署健康状况承诺书。
二、做好具体防疫措施
提醒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考试前,提醒考生慎终如始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考前不去中、高风险地区,避免或减少出差,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并提前准备好口罩等防护物资,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提醒考生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进入考点考场时需要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按要求有序入场,并在离开考点前全程佩戴好口罩。
进入考点要进行健康扫码查验标识,考点工作人员要准备疫情防控登记表和应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等工作,提醒考生配合实施。
以上事项,请通知到考生。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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