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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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11:09:2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城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注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责任科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接受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9年区城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4

355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33

23169

行政强制

9

-6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

101607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缺乏创新性;三是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大。

改进措施: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并加大在报刊、政务新媒体上信息公开力度,便于公众及时知晓。三是根据职能职责,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在相关平台上公布,并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更新,确保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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