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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涉企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5-07-15 10:35:16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涉企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分类标记 监管对象 法律依据
1 50312647060001 对非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的检查 法定事项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2 50312640060001 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的检查 法定事项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3 50312639060001 对建设项目附属园林绿化工程绿地率达标情况的检查 法定事项 法人、其他组织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4 50312638060001 对经批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主体的检查 法定+赋权事项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 50310035060001 对建筑垃圾合法规范处置情况的行政检查 法定事项 施工单位 第六十六条 建筑垃圾清运实行运输许可制度。未办理建筑垃圾相关许可证件运输建筑垃圾的,对建筑施工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清运,或未在指定的地点倾倒的,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 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运输工具。
6 50312637060001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主体的检查 法定事项 法人、其他组织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7 50312541060001 对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检查 法定事项 城市管理局审批的涉及环境卫生设施许可的主体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8 50312645060001 对经批准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的检查 法定事项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9 50312642060001 对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检查 法定事项 法人、其他组织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
10 50312553060001 对供水工程建设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 法定事项 城市管理局审查的中心城区供水工程建设方案的经营主体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一项
11 50312644060001 对经批准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检查 法定事项 法人、其他组织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
12 50310113060001 对城市公共停车场的行政检查 法定+赋权事项 单位,个人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22年修正)
13 50312635060001 对经批准占用、挖掘市政设施行为的检查 法定+赋权事项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14 50312641060001 对经批准的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检查 法定事项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15 50312636060001 对经批准占用、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检查 法定事项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16 50312646060001 对经批准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检查 法定+赋权事项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17 50312650060001 对经批准在非主干道临时占道经营的检查 法定+赋权事项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8 50312648060001 对经批准在公园内举办大型游乐、展览等活动的检查 法定事项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
19 50312549060001 对经批准的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的检查 法定+赋权事项 申请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市场主体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0 50312643060001 对供水工程建设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 法定事项 法人、其他组织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
21 50310084060001 对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道路设施上堆放物品、设置标牌或广告的行政检查 法定+赋权事项 单位、个人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22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下列占用、挖掘行为: (一)设置占道停车点; (二)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三)堆放物品、设置标牌或广告; (四)开设车行坡道或进出道口; (五)建设各种建(构)筑物; (六)其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
22 50310112060001 对停车场经营管理者经营性行为的行政检查 法定事项 单位,个人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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