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30 15:59:00 大 中 小
经查,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于2025年 5月14日、2025年5月15日在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渝惠还房等地实施了乱张贴小广告的行为。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请以下通讯号码使用者于2025年6月6日前到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福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将暂停其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通讯工具号码使用所需费用将由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自行承担。
17783551967 13368370084 13206000046
15178881153 15520000050 15178881227
15736040110 17623480117 15683489110
18723227959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福大队
联系电话:023-4761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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